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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矿事故原因初步查明 没有机械通风设施

编辑日期:2020-05-12 阅读

详细介绍

本报11月3日报道的渭南华县桃园金矿6矿工窒息身亡一事有了新进展,记者11月8日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有关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了初步调查结果,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我省各地进一步做好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1月5日,省安监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中说,2004年11月1日,发生在渭南市华县桃园金矿栗峪南沟1号坑的伤亡事故,造成6人窒息死亡。据初步调查,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该坑口为“独眼井”,并且没有机械通风设施;二是民工工头李某缺乏井巷通风知识,不具备矿山负责人资格;三是该巷道转弯太多,影响正常通风,尤其是在春、秋季节坑口内外压差太小,通风不畅情况更为突出。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安全监管局及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承包人、施工队是否具备安全资格;矿山通风、防排水、冒顶、片帮、坍塌及民爆器材管理等措施是否落实。如发现井下通风系统未形成或“独眼井”开采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产。

  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各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督促矿山企业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于重复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要依法加大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